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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113  更新时间:2025-06-11
 

辖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国企):

  依据石家庄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1日至6月13日,完成我区2025年度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有关要求
    1、推荐数量备案的同时,各单位现场U盘拷贝提交以下附件。
    附件1:石家庄市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一)(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附件2:石家庄市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二)(仅区属事业单位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附件3**单2025度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2、为确保职称评审系统账号唯一、准确、真实,要求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创建系统账号,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背面注明法人和人事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个申报单位在我市申报职称时只能在一个主管部门开通一个帐户,开通后不予撤销。请企业提前谋划好开户地,并组织好公司所有申报人员在一个开户地申报。严禁利用本单位账号为非本单位人员创建账号,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弄虚作假处理。
    3、关于申报人员退休年龄:评聘结合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512月31日,非评聘结合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56月30日。
    4、关于审核网上职称申报信息:对职称评审通过后在职称评审表、证书上显示的申报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用人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与申报人员进行逐一确认,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学术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规定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网上信息填报、审核及信息报送要求

 (一)组织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要求,认真核实申报专业,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原件扫描件),单项材料多页的请扫描成1个PDF文件上传。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规范、完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现场原件材料审核要求
    1、申报单位负责给本单位申报人员开设申报账号;
    2、申报人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据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原件清晰扫描件,单项材料多页的请扫描成1个PDF文件上传;
    3、申报单位人事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组织报送本单位申报人员原件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辖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国企):

  依据石家庄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1日至6月13日,完成我区2025年度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有关要求
    1、推荐数量备案的同时,各单位现场U盘拷贝提交以下附件。
    附件1:石家庄市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一)(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附件2:石家庄市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二)(仅区属事业单位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附件3**单2025度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2、为确保职称评审系统账号唯一、准确、真实,要求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创建系统账号,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背面注明法人和人事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个申报单位在我市申报职称时只能在一个主管部门开通一个帐户,开通后不予撤销。请企业提前谋划好开户地,并组织好公司所有申报人员在一个开户地申报。严禁利用本单位账号为非本单位人员创建账号,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弄虚作假处理。
    3、关于申报人员退休年龄:评聘结合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512月31日,非评聘结合专业人员退休年龄截止到20256月30日。
    4、关于审核网上职称申报信息:对职称评审通过后在职称评审表、证书上显示的申报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用人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与申报人员进行逐一确认,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学术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规定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网上信息填报、审核及信息报送要求

 (一)组织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要求,认真核实申报专业,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原件扫描件),单项材料多页的请扫描成1个PDF文件上传。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规范、完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现场原件材料审核要求
    1、申报单位负责给本单位申报人员开设申报账号;
    2、申报人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据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原件清晰扫描件,单项材料多页的请扫描成1个PDF文件上传;
    3、申报单位人事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组织报送本单位申报人员原件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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